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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江南資本糾紛再起波瀾 家族信托引關注

來源:揚子晚報2023-03-24 14:25:38

中新社北京3月24日電 (記者 陳康亮)圍繞中餐品牌“俏江南”的資本糾紛近日再度引發輿論關注,事件導火索是俏江南創始人張蘭的境外家族信托被“擊穿”。


(資料圖片)

近日,一份判決書將張蘭推上了風口浪尖。據媒體報道,因拖欠歐洲私募股權公司CVC Capital Partners(以下稱CVC)約1.4億美元及其利息,張蘭的境外家族信托被“擊穿”,其用家族信托資金購入的一套紐約公寓將被執行還款。對此,張蘭回應稱,自己被資本算計了,會再次向法院上訴。

張蘭與CVC的糾紛由來已久。據媒體報道,2014年,CVC收購了俏江南82.7%的股權,成為俏江南的最大股東。但在經歷短暫的蜜月期后,2015年3月,CVC向香港法院提起訴訟,稱支付給俏江南的大筆資金去向不明,張蘭則主張“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存在資產散失的切實風險”。法院最終駁回了張蘭的主張,并下發文件凍結張蘭的資產。

2019年4月,CVC取得針對張蘭及其兩家關聯企業的仲裁勝利,勝訴金額超過1.4億美元。CVC申請在香港執行該仲裁裁決,張蘭則在內地法庭申請撤銷該裁決。

為了追回欠款,CVC對張蘭的家族信托進行了“狙擊”。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張蘭成立了家族信托殼公司,并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境外信托,受益人為張蘭的兒子汪小菲及其子女。

2022年11月,新加坡法院裁定,張蘭是其家族信托資產的實際所有人,因此同意了CVC提出的任命接管人的申請,這也意味著原本具備資產隔離作用的家族信托被“擊穿”,其信托資產將被接管。

一般而言,由于信托財產具有獨立性、信息安全私密性等特點,家族信托也被視為財富避風港,能有效隔離風險。

談及此次張蘭家族信托被“擊穿”的原因,上海瀛泰(臨港新片區)律師事務所主任翁冠星表示,根本原因在于獨立性不夠。張蘭曾多次指示直接處分信托資產,這使得新加坡法院在判決中認定張蘭所設立的家族信托項下資金的實際權利人仍然為張蘭本人,因此張蘭的債權人有權對該資金進行追索。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魏認為,張蘭的家族信托被“擊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她對信托財產有無限控制權、任意取回和處分權,把信托財產用于滿足自身利益;而受托人和其他受益人沒有任何干預能力。這種情況通常會被認為是借用信托的名義進行代持,是虛假信托。所以,在遇到對外債務等糾紛時,這類家族信托極有可能被“擊穿”,導致信托財產被認定為委托人實際所有的財產,被用于清償債務。

公開資料顯示,現代信托制度起源于11世紀英國,最早的信托便是以“家族信托”為主要表現形式。家族信托在中國境內的首次嘗試始于2012年,近年來呈現快速發展狀態。中國信托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9月,中國境內的家族信托存續規模約為4700億元人民幣,較2021年末增長約34%,存續家族信托個數約為2.4萬個。

張蘭境外家族信托被“擊穿”,也引發輿論關注中國境內的家族信托是否也會被輕易“擊穿”。對此,大成律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法律中心執行主任王旭表示,中國境內的家族信托也可能被“擊穿”,但相對于境外家族信托而言難度更大。

王旭分析稱,首先,境內外的法律規則存在差異,境外的信托規則經歷了長期演變,對委托人的權利保留、虛假信托等問題存在明確法律規定。相比之下,在境內想要“擊穿”一個家族信托,則沒有充足的規則可供援引。此外,境外信托與境內信托的立法基因也不同,境內信托對家族信托委托人保留權利的態度更加開放,甚至在立法中明確規定了委托人所享有的強制性權利。

但王旭強調,境內家族信托也有被“擊穿”的可能。當信托的財產來源是犯罪或欺詐所得,或者設立信托是為了非法避債、隱匿非法財產等,都可能造成信托被強制執行;此外,如果委托人權利保留過大,并且使得信托財產和其個人名下的資產沒有區別,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涉及虛假信托,也可能導致該信托被“擊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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