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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維護廣告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互聯網廣告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適應我國互聯網廣告業發展新特點、新趨勢、新要求,對原《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創新監管規則,進一步細化互聯網廣告相關經營主體責任,明確行為規范,強化監管措施,對新形勢下維護互聯網廣告市場秩序,助力數字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廣告主、互聯網廣告經營者和發布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對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彈出廣告、開屏廣告、利用智能設備發布廣告等行為作出規范;細化了“軟文廣告”、含有鏈接的互聯網廣告、競價排名廣告、算法推薦方式發布廣告、利用互聯網直播發布廣告、變相發布須經審查的廣告等重點領域的廣告監管規則;新增了廣告代言人的管轄規定,為加強互聯網廣告監管執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為互聯網廣告業規范有序發展賦予了新動能。
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強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的業務培訓,做好對互聯網平臺企業及相關廣告經營主體的行政指導,有效提升互聯網廣告監管能力和行業發展水平,增強各類廣告經營主體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以高效能監管促進互聯網廣告業高質量發展。